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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4日

 

工程名称
箱梁预制
交底地点
 
交底组织单位
梁场安质部
交底负责人
 
施工单位
机械工班
接收负责人
 
交底内容: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
1.龙门吊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龙门吊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应松开夹轨器。
5. 龙门吊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龙门吊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龙门吊跨越到另一台龙门吊上去。
14.操作人员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龙门吊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龙门吊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编制:               复核: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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