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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8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C2-1
编号
005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要点及注意事项
交底内容:
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
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的卡箍连接;其余螺纹连接,阀门处可法兰连接。
1  施工准备
    1.1 接到施工任务后,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现场,发现有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时,及时报告技术人员。按照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方法,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1.2 设备、材料:
    施工前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符合设计及规范的相关规定,要求试验的材料如阀门,闭式喷头等应按要求进行试验后,合格者方能使用。
    1.3 作业条件:
    1.3.1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气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1.3.2 预留预埋应随结构完成,预留另有技术交底;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设备安装前,基础必须检验合格。喷洒头及支管安装应配合吊顶装修进行。
2  操作工艺
    2.1 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
管网安装
设备安装
喷头支管安装
喷头及系统组件安装
 
通水调试
 
 
 
 
 
 
 
 
                       
    2.2 安装准备:
    2.2.1 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设备位置、标高是否有交叉成排列不当,及时与技术人员研究解决。检查预埋式预留洞是否正确,需临时剔凿应与土建协商好。
    2.2.2 安装前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进场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丝扣完好无损伤;水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及异常声响;设备配件应齐全;报警阀逐个渗漏试验,阀门、喷头抽样强度、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3 管网安装:
    2.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材:热镀锌钢管。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阀门处可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采用卡箍连接。
    2.3.2 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时已安装的管道敞口应封堵好。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上开孔施焊。
    2.3.3 管道穿过伸缩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2.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满足施工图册要求,支吊架最大间距符合下列规定: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最大间距(m):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2.3.5 干管安装:
    2.3.5.1 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长。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另一端。
    2.3.5.2 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的橡胶垫片。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2.3.5.3 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2.3.5.4  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5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
    2.3.6 支管安装:
    2.3.6.1 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板。
    2.3.6.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心。当需要采用补心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
    2.3.6.3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三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防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2.3.7 水压试验:
    2.3.7.1 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泄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
    2.3.7.2 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MPa;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 0.4MPa。试压时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自动喷淋管道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进行。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3.8 冲洗:
    2.3.8.1 喷洒管道试压完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时应确保管内有足够的水流量。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管网冲洗时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水口的颜色基本一致时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4 设备安装:
    2.4.1 水泵安装:
    2.4.1.1 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减振器。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
    2.4.1.2 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泵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    2.4.1.3 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
    2.4.2 高位水箱安装: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钟的消防总用水量。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在水箱上焊加强板。
    2.4.3 报警阀安装: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再进行辅助管道及附件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正面与墙距离不宜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4.4 水泵结合器安装:水泵结合器规格应根据设计选定。其安装位置宜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附近不应有障碍物。安全阀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
    2.5 喷洒头支管安装;
    2.5.1 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吊顶型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这段管不能与分支干管同时顺序完成,要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吊顶龙骨装完,根据吊顶材料厚度定出喷洒头的预留口标高,按吊顶装修图确定喷洒头的坐标,使支管预留口做到位置准确。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异径管箍口,拉线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支管装完,预留口用丝堵拧紧。
    2.5.2 向上喷的喷洒头有条件的可与支管同时安装好。其他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应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
    2.5.3 喷洒系统试压: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进行。试压合格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作严密性试验,稳压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
    2.6 系统组件及喷洒头安装:
    2.6.1 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应水平立装,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的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2.6.2 报警阀配件安装:报警阀配件一般包括压力表、压力开关、延时器、过滤器、水力警铃、泄水管等。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安装图册进行安装。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时,长度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5MPa。
    2.6.3 喷洒头安装:喷洒头一般在吊顶板装完后进行安装,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喷洒头丝扣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带。
    2.6.4 节流装置安装: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
    2.7 通水调试:
    2.7.1 喷洒系统安装完进行整体通水,使系统达到正常的工作压力准备调试。
    2.7.2 通过末端装置放水,当管网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稳压泵应启动,停止放水,当管网压力恢复到正常值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当末端装置以0.94~1.5L/s的流量放水时,稳压泵应自锁。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3  质量要求
    3.1 保证项目:
    3.1.1 消防系统水压试验结果及使用的管材品种、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1.2 水泵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规定。
    3.1.3 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2 基本项目:
    3.2.1 镀锌管道螺纹连接应牢固,接口处无外漏油麻且防腐良好。
    3.2.2 法兰连接应对接平行、紧密且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
    3.3 允许偏差项目:
    3.3.1 水平管道安装坡度应在0.002~0.005之间。
    3.3.2 吊架与喷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3.3.3 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可设1个。小于1.8m,允许隔段设置。
4 成品保护
    4.1 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装修成品。
    4.2 报警阀配件及各部位的仪表等均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
    4.3 消防管道安装与土建及其它管道矛盾时,不得私自拆改,要经过设计办理洽商妥善解决。
4.4 喷洒头安装时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装修面。
4.5安装好的管道不得作支撑,不得压踏。且在抹灰喷漆前做好防护处理,以防污染。
4.6水表应有保护措施。为防止损坏,统一交工前装好。
5   安全交底
5.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5.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故障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其使用。
     5.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现场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在不符合现场要求时,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5.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5.7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5.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1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5.12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13服从专职安全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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