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程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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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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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带班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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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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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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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3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所有的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4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5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6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7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记录。
1.8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配电箱要求:
3.1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3.2配电箱内的开关、电气,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气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好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3.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3.4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敏、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缩好箱门。
3.5配电箱周围2m内不但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3.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7两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3.8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开关在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3.9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技术参数。并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4、施工照明
4.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邓、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4.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底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4.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4.4一般施工场所选用额定电压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5现场局部照明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灯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压不得大雨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
4.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4.7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拖、乱拉。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5、施工用电线路
5.1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送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机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60cm。木制杆不得有开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络扳手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栓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挡距不大于35m,线路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 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挡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 mm2,,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 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线路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导线的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积。
4)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于各种设施的最小的距离(m):外侧边线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线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线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强风天气,停止登杆作业。
5.2电缆电线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cm厚的细沙,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重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有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觌面2m高度至地面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
7)橡胶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扎。电缆间距大于10m,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下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工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6、补充交底内容:
A、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架设必须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B各用电设备必须为确保安全,要进行重复接地。。
C、埋地地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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