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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6日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外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电工及用电人员
(1)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2)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管和维修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2)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外电线路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4)施工现场开挖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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