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分项工程名 称 | 施工部位 | ||||||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其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热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们;电梯井口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板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定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初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口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予以固定。 | |||||||
补充内容: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
作业班组人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