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 |||||
分项工程名称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交底内容: (1)连墙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距离不应大干300mm。 ②应从底层笫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2)连接件布置量大间距见表1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位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桨.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搂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6)当帮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缤式的剪刀撑,架高如20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列上连续设置. (7)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度~60度。.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8)当脚手架下部首不像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果用通长杆什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慷角应布45度~60度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9)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施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10)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1)剪刀撺、横向斜撑塔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12)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②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 ③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