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分部工程 | 基础、主体分部 | |||
分项工程(工种)名称:满堂脚手架工程 | |||||
交底内容: 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本工程可利用竹胶板下脚料制成100mm×100mm垫板置于钢管下方。 2、 脚手架立杆间距为0.9m,设两道水平横杆,梁底部位采用小横支顶。板底部位立杆上设顶托,顶托上设钢管支撑一道,钢管上设方木支撑,方木间距不大于30cm。 3、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 4、 设在支架立杆顶部的顶托,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5、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 支撑系统的抗滑扣件的个数应根据力学计算确定,每个直角、旋转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为8.0KN,每个扣件应上紧但不得过紧,即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7、 不同规格的钢管、扣件不得混用。 8、 钢管上不得打孔,应保持顺直状态。 9、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10、 拆除作业时不得整片拆除,应分步按顺序拆除,作业范围应有警戒标志,拆除卸下的模板及各种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修整检查后周转使用。 11、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拆除。 12、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 13、 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未达到一定强度的新浇混凝土结构层上扎设排架。 14、 不得对已扎设好的排架进行碰撞、破坏、拆除。 15、 浇筑混凝土时,输送管道应单独扎架固定,不得固定在承重满堂架或双排外架上。 16、 拆下的器材应堆放整齐,距离楼层边不小于2米,防止掉落伤人。钢管应采取措施防止滚落。扣件等不得随地丢弃。 | |||||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交底人:
年 月 日 | 接底人:
年 月 日 | |||
注: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与各工种交底均用此表。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单位监督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