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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点降水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06日

 

工程名称
神府高速公路第13合同段
编 号
2010-03
交底项目
井点降水施工安全交底
主 讲 人
李丹
职 务
安质室主任
时   间
2010年5月22日
地 点
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名单:
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1、在班前由作业班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形成记录。
2、进入施工现场 正确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及乘坐交通船时穿好救生衣,不得穿拖鞋、赤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禁止酒后作业。
3、监立水情观测预报制度。
4、严守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注意现场施工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备接零,配电箱须加门上锁,不准倒地放置,里面不准放杂物,防止进水,内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线不准乱接乱扯,不得有裸线及破皮现象。
6、现场照明灯具须距离地面3m以上,灯杆为干木杆或其他绝缘体。
7、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如焊工、电工作业等。
8、对基坑顶面周围地面进行沉降、开裂情况进行观察,出现异常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9、基坑坡面覆盖彩条布进行防护,防止雨水冲毁坡面。
10、现场安全警示牌人为禁止损坏或随意挪用,如确实需临时移动位置,稍后须恢复。
11、基坑开挖时应确认下放有无电缆,如不确定应询问项目部电工。
12、基坑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放坡以防坍塌。
13、基坑开挖后应在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14、配置带扶手的爬梯,工施工人员通行。
14、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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