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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6日

 (一)贮罐区(贮罐):

  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二)库区(库):

  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

  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

  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

  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

  (四)压力管道:

  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

  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

  3.工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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