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事故异常及未遂的控制

作者:程鹏 王凤琪 叶寄花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3日

 从1998年开始,山西神头一电厂将班组异常、未遂的管理纳入“班组创一流实施细则”中。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厂“班组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全厂所有班组进行一次验收。使全厂发生异常的次数从1997的936次降低到2002年的181次,将异常的次数控制在一个较合理的范围内。

1 异常、未遂、统计异常的定义

1.1 异常

  异常是指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即设备出现缺陷,达不到完好状态。异常可分为:

(1) 明显异常。指设备有较明显的缺陷,通过外观查看、仪表显示就可以判断,如阀门盘根渗水,蒸汽超温等现象。

(2) 隐形异常。指设备零部件、润滑脂等超过使用周期;设备保护装置超过试验周期,或设备技术要求达不到完好状态但无明显缺陷,需要通过查阅有关记录、技术要求,并经专业人员分析才能确定。如阀门石棉盘根超出使用周期,已硬化,由于操作频率低暂未渗漏;水泵轴承超过规定运行时间仍在运行,但未出现振动超标;阀门盘根压盖复紧后,压盖压入盘根室的深度大于技术要求的范围,无法再次复紧等现象。

(3) 异常状态。指设备在不正常的工况下运行、作业。从仪表指示、设备外观、人员操作行为都能较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尚未达到设备丧失机能的地步,还可以带缺陷运行。

1.2 未遂

  发生了违章现象,但未造成后果。未遂可分为:

(1) 设备未遂。在设备上发生误碰、误操作、误调整等情况,但未引起设备故障。

(2) 人身未遂。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了违章现象,但未发生人身事故。

2 控制异常、未遂的要求

2.1 制定异常、未遂控制措施

  各班组将下列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并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审阅:

(1) 班组所辖全部设备名称、异常现象、产生的原因、控制措施;

(2) 未遂的表现形式、防范措施;

(3) 异常、未遂统计标准及考核细则(该内容需经车间主任批准,标准应不超过厂“异常、未遂调查统计规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