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交通管理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科交通管理岗位的工作。
2 职责
2.1责任
2.1.1 在公司主管副经理和安全环保科管理员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交通管理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2.1.5负责与公司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权限
2.2.1对公司各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违章行车有权纠正、制止和科罚。
2.2.2对重大交通事故有权提出科理意见。
2.2.3有权检查各单位交通安全活动情况。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 掌握本公司车辆及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 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 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科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负责公司范围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科理。
4.3负责公司交通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4负责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教育计划及考核和总结工作。
4.5检查各单位考核制度落实情况及考核和总结工作。
4.6定期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7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建立和完善工作。
4.8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区内监理工作。
4.9负责公司内增驾人员的审批及办理内驾证工作。
4.10组织协调公司内机动车车辆年、季度检查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科科长按本标准及有关考核办法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