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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纪律考核项目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3日

1) 不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如抵抗、谩骂、报复、人身攻击等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考核500元、试岗三个月或遣返人力资源部的处罚,同时连带车间的管理责任。
2) 坚决杜绝与公司及相关部门现场检查中发生不和谐的情况(如不配合检查、有异议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等)出现,否则考核责任车间(人)500元/次,同时追究车间的管理责任。
3) 公司安全部门或厂安全科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考核单如有异议,当天向厂部申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给予200/次的考核。
4) 公司安全部门或厂安全科出具的考核单,车间三天内上报考核责任人员落实情况,拒不上报责任人的,全部考核落实到车间主任,并连带考核车间主任200元/次。
5) 公司或厂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未及时回复,考核责任车间100元/项;未及时整改完成又没有说明情况的车间给予不低于200元/项次的考核。
6) 不按时完成厂部或安全科部置的临时性安全工作,没有合理理由给予200元/次的考核。情节严重的报厂安委会讨论出具处理意见。
7) 各级管理人员不严格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的,一经查实,给予不低于500元/次的考核。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厂安委会裁定。
8) 车间未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机构人员不懂得本岗位职责的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处罚。
9) 对于车间出现工伤事故,车间要及时、如实向安全科和厂长报告,如出现隐瞒不报或所报情况失实者,考核500元/次,责任追究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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