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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考核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3日

为体现职工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优胜劣补”的原则, 职工培训考核方案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扎实推进、考核检查”的方法,确保《 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结合我厂岗位技术工种和职工层次构成特点,制定职工培训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厂工会分管职工培训和考核的组织、督促、检查和评定工作。
二、培训工作要求:
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1、不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或培训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专业技能水平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应追究单位(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2、安排未经岗前培训的新职工进行上岗作业的,经检查发现,除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外,对因违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车间、班组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3、各车间、班组在开展职工培训的活动中,应负有人员组织、安排的责任,并做好每次培训的人员签到工作。
三、培训考勤管理规定:
1、每次培训活动所规定的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无重大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迟到1次者扣除当月奖金10%;迟到2次者扣除当月奖金20%;迟到3次者扣除当月奖金50%;超过3次扣除奖金100%,并纳入厂年终考评。
3、未经本部门或班组责任人同意,不参加厂三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者,1次扣除当月奖金20%;2次扣除当月奖金50%;3次或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100%,并将纳入厂年终考评。
4、破坏职工培训设备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不执行厂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格按制水部《 违规违纪职工处理规定》执行。
四、奖惩
1、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不得无故缺考,对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暂扣除当月奖金,并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者补发暂扣奖金,不合格者暂扣奖金全额扣除。
2、在培训期间,考试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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