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在公司内各岗位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位的员工。
每名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或分派给他的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履行这个责任时,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
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有下列几点,但并非责任之全部。管理人员应该:
一. 制定自己或下属的工作计划时,需确定了解现有和潜在的危险,并且采取适当的安全预防措施。
二. 指导及提供安全方法来完成工作。
三. 实施安全守则和程序。
四. 制定培训计划及开展演习,确保下属已经得到适当的正确指导和必要的防护设备来安全地完成他们的工作。
五. 观察到不安全作业或不安全情况时,立即采取防范或纠正措施。
六. 日常工作巡查中应包括防止意外事故,并且经常性向下属员工提醒,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七. 彻底调查发生在负责区域内的所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故,以便确定起因并采取需要的纠正措施。意外事故报告必须及时按事故呈报制度呈报。
八. 定期与独立工作或在偏远地方工作的下属进行联络,以便及时给其提供安全指导。九. 定期对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评估。
我们强调,防止意外是管理人员的不可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