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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29日

民以食为天。随着互联网络的高速发展和网络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网购食品因其时尚而又便捷的消费方式,备受网络消费者的追捧,网络食品市场成为了行业的一个新兴增长点。而如何建立健全网络食品市场监管机制,有效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网络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项全新的任务和挑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之一。
由于网上食品销售存在着很多监管真空,尤其是食品网商经营资格和食品的来源等无法得到监管,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就逐渐显露出来,网购食品的消费投诉也逐年在提升,网络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即隐患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难以监管。网络食品市场由于网购模式的隐蔽性、复杂性,造成管理部门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隐患随时存在。二是食品质量无法保证。由于网购不是面对面的经销模式,消费者无法了解其生产环境、生产环节和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认证情况,甚至出现虚假宣传,网上售卖假冒伪劣、“三无”食品、质价不相符食品的现象,食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三是产品标识不规范。淘宝网、“微信商圈”等网络售卖的零售散装的或者卖家自制的食品,部分进口食品存在来源渠道不正规,大都没有相应的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四是维权保障难。网络食品交易多是通过一些综合性的网络平台或者是手机客户端等手段实现交易,交易具有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网上食品销售不出具购物发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因为没有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同时,网络交易多涉及异地维权,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经营者,消费者所在地监管部门不具有管辖权,异地维权难度加大。
    由于网络视频销售与传统实体店食品销售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在对网络食品进行监管时,除了使用常规监管手段外,相关部门还应该从监管思维、监管方式上创新办法,以满足新形势下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要求,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特点,现阶段可通过在立法、监管机制、信用建设、网络技术支持等方面综合强化网络食品的监管。
(一)完善法律规章制度。立法层面上。由地方到省、中央,当加快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立法进程,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互补,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料的入市门槛,加强对食品安全不同方面的监管力度,规范网络食品监管。
(二)严控市场准入条件。严格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明确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提高食品生产和批发企业的入市门槛,是实施网上食品经营持证照准入制度。探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对网络食品销售方登记。
(三)转变监管机制。强制推行网络食品安全和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对所有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必须用网络技术手段建立网络食品监管台账和对其销售的食品开展索证索票;规范网络食品信息发布内容。在食品的相关页面必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明示食品的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商品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必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和相关检验报告书等信息。
(四)推进行业自律。做好网上经营者发布商品信息时网上备案工作,保留网上经营者档案和交易历史数据,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对交易的食品信息、售假信息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的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
(五)转变监管方式方法。一是建立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12315指挥系统为平台,充分整合工商系统内部的市场准入系统、12315指挥系统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加强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公开,拓展工商系统对流通环节网络食品的监控面;逐步搭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地区间工商部门网络食品安全联动处置和异地互动消费维权,实现全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网络食品安全监测系统。一是在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实现网络食品安全监测的网络平台统一、指挥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二是实现网上指导功能。通过平台发布网络监管指导意见,网上解答经营者、消费者咨询,发布法律法规、网络消费注意事项、警示案例等。三是加强部门协同管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各职能部门共建食品安全数据库,公开生产企业经营信息数据。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多头监管的现状,政府必须要整合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技术优势,以政府牵头、部门共建的方式,通过各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企业的参与,加快建立一个综合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政府公布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基本信息,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公开食品生产和管理安全信息,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
(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是社会诚信问题。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平台,并与征信体系相对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大大提高失信成本;要把实施“黑名单”制度落到实处,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严惩,加大对失信、违法等行为的曝光力度。
网络购买食品已成为消费者食品消费的重要方式,而且随着观念的不断更新,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选择通过网络购买和销售食品。因此,政府应继续高度重视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通过完善立法,明确网络运营商责任,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保障技术的作用,以及加强对消费者自我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的教育等方面的努力,促进网上食品交易这种新兴事物的顺利发展,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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