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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海恩法则开展安全管理的六个要点

作者:余工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海恩法则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即使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我们应当学会利用“海恩法则”进行安全管理:

  1、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使整个生产过程可以进行考量;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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