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落实“安全第一”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0日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2005年10月份胡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四字到八字再到十二字的变化,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完善,而在基本方针中唯一未变的就是“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是一个辩证的问题,是指如何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安全与其他各项工作关系的问题,是指当生产或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将谁摆在第一位的问题。很明显,“安全第一”的要求是将安全放在前置的位置上,要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第一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安全第一”原则的体现,不仅要表现在会议、文件与口号上,更要在实际工作得到具体的落实。笔者认为无论对企业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安全第一”基本原则的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上安全高于其他:要在全体人员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意识,不厌重复,逢会必讲,做到第一个综合性大会是安全生产专题会,所有会议的第一项内容是安全议题;

  2、组织机构上安全大于其他:安全生产责任无限,要体现责与权的一致性,其他可以讲条件,安全不能讲条件,必须无条件执行和服从,要让安全部门(科室)新部门赢得好影响,小部门创出大效益,不断树立安全形象和权威;

  3、人员配备上安全精于其他:必须安排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为单位遮风挡雨,为领导保驾护航,同时领导要对其生活上给予关心,政治上给予照顾;

  4、知识培训上安全先于其他: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四全教育,及时更新安全知识; 

  5、资金安排上安全优于其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对安全投入不打折扣而且及时落实到位,在轻重缓急的原则上始终是优先的;

  6、考核考评上安全严于其他:安全既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又是单位的目标,在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考核符合否决条件的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以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