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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设施的功能和设置要求

作者:庆长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9日

通过总结吸取近些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对消防救援设施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消防救援设施是火灾情况下,保障消防人员通过利用、使用这些设施,更加便捷、高效地实施灭火和救援的重要途径和显要工具。2014年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救援设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体现出消防设施与你、我、他在生命安全方面的紧密联系和财产安全方面的密切关系,因此,人们应该倍加爱护,像珍爱自己的身体一样来建设和维护。下面介绍有关消防救援设施的功能和设置要求,希望得到人们的尊重。

一、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是保障消防车安全、快捷通行的救援车道,也是生命通道,应满足事故情况下消防车通行、火场供水、灭火和救援需要,因此,应禁止破坏消防车道路,并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具体设置要求是:

1城市街区内的道理应考虑消防车通行,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宜大于160米;

2当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时,应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2000个座位会馆、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对于住宅建筑和比邻山坡或河道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5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需要;

(3)环形消防车道应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米X12米;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米X15米,供重型消防车使用的不宜小于18米X18米;

(5)消防车道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外墙,不宜小于5米;

(6)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种植、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电线等障碍物;

(7)消防车道坡度不宜大于百分之八;

(8)消防车道应满足承载消防车(重量)压力的要求。

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火灾情况下停放消防车,供消防人员利用消防车及其车载的设施设备,通过室外对建筑进行灭火和救人的消防车操作场,火灾时可能面对众多受火灾围困人们的唯一生命希望,是是非之地,应注意爱护。具体设置要求是:

1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距离不宜大于30米,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符合上述规定;

2高层建筑应至少在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四分之一,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此范围内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

(1)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或车辆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不应小于15米和8米。超过50米建筑的场地长宽均不应小于15米;

(3)场地与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够承受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并且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外墙5米大于10米,坡度不宜大于百分之三。

三、救援入口

消防救援窗口是火灾情况下,消防人员进入建筑室内灭火和救人的又一个有效的渠道和途径,应注重维护和管理好。具体设置要求是:

1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2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3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米和1米;其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间距不宜大于20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4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有明显标志。

四、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屋顶建设和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是解决高层建筑火灾情况下人员逃生的另一渠道,是危急情形下人员脱离险境的唯一途径,应注重建设停机坪,并维护好停机坪及附属的设施。具体设置要求是:

1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援的设施,平台上的突出物不大于5米高度;

2屋顶平台上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周围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且在停机坪适当位置设置消火栓。

五、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是在火灾事故情况下,供消防人员进入建筑层内灭火和运输灭火救援装备以及运输受伤人员的垂直消防专用运输工具,平时禁止乘坐和使用。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能每层停靠;

(2)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电梯轿箱内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5)电梯轿厢内应使用不燃材料装修。

六、室外消防系统

设置原则是利用室外消防给水设施给消防车供水或者与消防车和水泵接合器的连接组合,对建筑物实施的灭火。主要是由市政消火栓系统和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两部分构成,具体设置要求是: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七、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泵接合器是设置在建筑外墙上与室内的水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以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等系统相连接的室外消防供水连接设施,是在室内消防供水缺乏或断绝情况下,通过室外供水填补或替代室内消防供水,来实施灭火的“非常”设施。下列建筑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和仓库;
3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地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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