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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21日

  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审判、办公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6月4日上午法警大队组织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又召集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刑庭、法警大队领导又学习了《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要求干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以下安排部署,确保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在位和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快速反应。
   二是根据法院的现有办公条件实际,对安全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启用安检门,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安检设施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登记制度。法警大队在保证开庭安全警务保障的前提下,对日常安保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进行排查,在门卫处安排两名法警值班,两名法警对办公大楼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防止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询问有关情况时,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四、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法警大队与办公室相互配合,深入到法院各部门开展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排查活动。尤其是认真排查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及时发现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五、加强庭审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开庭审理前要对案件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防范预案。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法庭,如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的发生。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大重点部门检查力度。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财务室、档案室、车库等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保卫漏洞,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夜间院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确保院内24小时有专人值班,要求在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不定时地在法院办公楼层加强巡逻,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巡视,发现可疑之处,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分管领导,值班人员未尽到责任的,视情况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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