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治安压力加大
14个经济发达县区安全感低于80%
经济发展越快,社会矛盾就会越多。近年的安全感测评结果显示,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社会矛盾就越多,治安压力就越大,居民对社会治安水平的期望也越高。
案件高发→心理恐慌
5类案件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
刑事治安案件、法院的收案数量速度递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在特定时期、特定地域内连续呈高发态势,必然会导致治安形势的恶化和公众心理上的恐慌,从而引发公众对社会治安的不满。
公众安全感调查显示,群众对盗窃、黄赌毒等五类多发性案件和抢劫、流氓黑恶势力犯罪反映非常强烈,有6成的群众认为盗窃现象最严重,有20.79%的群众认为黄赌毒最严重,其次为抢劫抢夺,占9.04%,特别是有60%的群众对“自行车被盗”、“入室盗窃”深恶痛绝,要求重点打击,减少社会危害。
安全隐患→公众担忧
5类公共场所安全最受关注
近年来,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学校周围、集贸市尝车站、娱乐场所等五类公共场所的安全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在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有90%以上的群众对“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安全”、“居住场所安全”、“交通安全”和“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高度关注、非常担忧,迫切希望重点整治。其中,关注“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安全”的占14.2%,关注“居住场所安全”的占28.8%,关注“交通安全”的占20.8%,关注“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占29.8%。
另外,金融安全、生产安全也是影响公众安全的重要因素。股票市场的轻微波动,一起简单的集资诈骗案件,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可能对当地的社会治安满意率产生重要影响。
新问题出现→理念需改进
针对留守老幼妇犯罪日渐增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社会管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从管理对象来看:在城市,流动人口剧增,成为滋生治安和犯罪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中老年人成为社会主体,针对他们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
从管理手段来看:一些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手段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与群众的期望和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的客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青少年犯罪率攀高
犯罪人数占全部刑案一半
据统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青少年犯罪率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80%以上,且有持续攀高之势。
警力不足→制约治安防控水平
公众认为警力该增 警察素质应再提高
近年来的安全感测评情况充分表明,社会治安与政法队伍建设高度相关。尽管8成以上的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持肯定态度,但近半数公众认为增强公众安全感应该增加警力,警察素质应进一步提高。
以公安派出所警力配置情况为例,按照建制乡不少于5人、建制镇不少于10人、城区派出所不少于20人的警力配置要求,派出所没有达到要求。
灵山县警民比例不足万分之六,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县全部民警集中起来,不足以平息一次中等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检察官和法官也严重缺乏。
政法队伍力量薄弱,直接制约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的提高。
另外,广大群众对政法队伍的工作作风和执法水平也非常关注,有近40%的群众期望政法机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有近30%的群众期望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有25%左右的群众迫切要求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政法单位和部分政法干警也确实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比如,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群众普遍反映“办事难”、“打官司难”。还有少数基层政法干警特权思想严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着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的客观评价。
社会舆论→安全感评价
个案炒作给治安造成一定负面效应
安全感本身就是公众对治安问题的一个评价,与社会舆论息息相关。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平安创建和平安宣传力度,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有了很大提高。
但也应该看到,个别媒体为了寻找卖点,喜欢对政法部门的一些具体案件和少数干警身上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炒作,给政法部门正常办案带来很大影响,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效应。
理想值100%→目标压力
提高一个百分点要付出艰辛
工作上的压力,一方面来自于重视程度。有的地方重视程度好一些,有的差一些;有的一段时间重视,一段时间就有所放松,工作缺乏连续性,治安状况容易出现反弹。
另外,还来自于工作的特殊性。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突发性、不确定性比较强,随时有各种难以预料的事情发生。如果不从根本上、机制上下功夫,治安形势随时都可能发生波动。
目标本身也是压力。社会治安满意率的理想值是100%,但不可能达到100%。越往后上升的空间难度越大,每提高一个甚至半个百分点,都要付出异常艰辛的努力,甚至随时可能出现下降。
针对上述压力,提出八大对策和建议:
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要根据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管理格局,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实现社会稳定工作的良性循环。
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要求,把基层平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要把平安建设向治安问题突出和公众安全感低的地方和区域推进。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同时,注意防止进行个案炒作,影响群众对安全感的评价。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更加有效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进一步解决好治安突出问题。要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出发,及时整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平安就在身边。要把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破案率,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积极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扩大司法公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率。
进一步抓好社会管理和服务。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警力、提高素质、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改进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采集样本要进一步科学化,设置指标要进一步合理化,测评方法要进一步多样化。坚持对公众安全感测评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直接送达各级主要负责同志,真正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对公众安全感排名靠前的要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要重点进行整治,充分发挥测评结果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的总体部署和维护稳定责任制的要求,把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作为考核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