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署的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八项要点,其中第二项是积极制订标准,推进安全标准化,把建立健全安全标准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同时又强调在制订标准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这些措施的实施都说明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有了新观念,即科学发展观,也就是说,是用科学的方法、发展的思维去加强、去深化安全管理工作,以此来取得更佳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科学发展观其一是用标准、规范管安全。用标准、规范去制约一切不符合政策法规、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以达到规范的行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何谓“规”?何谓“矩”?规是画圆的尺子,矩则是画方的尺子。有了标准就有了规范,即某项工作必须在这个圆圈的范围内施行而不得跨越,不得悖逆。例如,在工程建设事故安全管理上,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先后发布了许多部法规、标准,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绷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用这些标准来检查,衡量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执行情况,可以细化要求,可以做到“毫厘不差”。因为这些标准都具体到了对每一个细枝末节的严格地数字化的规范程度,使你不能“越雷池一步”,稍一跨越则会亮了红灯。
这种标准、规范管理的科学性体现在一是安全管理的细化,它让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到“盲区”和“死角",做到百无一漏的境界;二是实施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规则,做到“是非”分明,是即是,非即非,避免那种是是而非、可行又不可行的含糊不清的管理观念。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把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纳入制度化管理,从而强化了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科学发展观其二是人性化管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巨大变化是人性化管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都在提倡各项工作“以人为本”,“发展和谐社会”的口号,并致力于它的实践。安全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不论在制订规章制度方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方面、安全宣传工作方面都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方针,把“以人为本”的思想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把人权的维护、工人生命的至高无上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目的,命吾命以及人之命,员工性命乃是企业和企业家身家性命所系。不宜违反科学地提倡那种“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的提法,更不能像南丹矿主黎东明那样,不顾工人死活违章违纪违反科学的强制工人生产。国家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生产法》明确地提出了从业人员的五项安全生产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第43、44、48条);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45条);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6条);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47条)。这些条款的制订都是基于人性化考虑,既有尊重人权的因素,又有珍惜人命的因素。他是我国自古至今最具人性化的一部大法。慎密观察,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观无处不在,包容万端,仅举两例予以求证。
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观说明了社会的进步、法治的进步。只有顺应世界潮流、不断更新思维和观念,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才能适应新形式下的安全工作。也只有全面地、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观,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