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无票作业、超工作票范围作业。
(2)严禁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未布置完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交底就开始工作或已办理完工作终结手续仍继续工作。
(3)严禁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对象或办理与监护无关的事宜。
(4)严禁现场人员嬉戏、打闹、吸烟、接打手机等违章行为。
(5)严禁违章指挥、擅自增加工作内容和扩大工作范围。
(6)严禁无监护作业、酒后作业。
(7)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违反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双保险装置。
(8)严禁现场作业不制订安全措施。
(9)严禁各专业之间相互扯皮推诿、擅自更改安全措施、跨越安全围栏、停电作业人员不在地线保护范围内作业。
(10)严禁操作人员不执行“四把关”、“四对照”和擅自解锁操作。
违反上述禁令者,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的处罚;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者按照《×××供电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相应条款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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