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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劳动人事/计划统计岗位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遵守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制度,完成国家和上经规定的各项劳动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2.1.2 系统地整理和积累劳动人事统计的历史资料,加强劳动人事统计数字资料的管理。

2.1.3 加强劳动工资基金管理,定期测算工资基金使用情况,为合理使用工资提供依据。

2.1.4 为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提供依据,并检查劳动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2.1.5 准确掌握全公司各类员工人数,如实向领导报告情况。

2.1.6 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司的员工人数构成、配备及使用情况、劳动效率及工时利用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

2.1.7 健全和完善劳动统计资料,达到统计数字随要随取,准确无误。

2.1.8 及时、准确地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不发生错报、漏报和隐瞒不报情况。

2.1.9 做好统计分析,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劳动、工资动态资料。

2.1.10 为劳动人事科学理论研究提供统计资料。

2.1.11 收集、健全有关劳动工资统计专责所辖范围的上级文件、各种报表、台账及基础资料,并做到保管有序、齐全、整洁。

2.1.12 负责本公司劳动、工资的统计分析工作。

2.1.13 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所制定的各项计划统计所固定业务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

2.1.14 制订和修订本专责所辖业务范围的规章制度、报表、台账,并认真组织实施。

2.1.15 对公司各部门(包括关联公司)在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及监督。

2.1.16 制止违反工资基金政策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的违纪行为,同时提出处理建议。

2.1.17 拒绝从工资基金中支付不合理开支,有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年末结余的工资基金,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2.1.18 向领导提出劳动工资有关专业的动态情况,建议修改公司有关工资奖励方面的制度。

2.1.19 对劳动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劳动保险、保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2 工作协作关系

2.2.1在部主任(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公司内各有关部门之间,部内各岗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入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备知识

3.2.1了解国民收入、劳动生产率与工资增长的主要理论。

3.2.2 了解劳动人事心理学、法学概论与劳动法、社会主义保险与员工福利的基础知识。

3.2.3 了解本公司目标经济责任制基本形式、管理制度及计算方法。

3.2.4 熟知现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主要指标及填报方法。

3.2.5 本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主要形式,工资基数、数益基数核定的基本方法,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

3.2.6 了解工资调节税、奖金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管理规定及计算方法。

3.2.7 了解本公司内部工资分配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3.2.8 熟悉本企业工种、岗位分布、岗位技术标准、劳动强度级别和劳动负荷状况。

3.2.9 了解工资基金使用、控制情况。

3.2.10编制劳动生产率计划的方法及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

3.2.11 本企业计划主要生产经营目标。

3.2.12 熟知本企业员工队伍素质、组织结构、劳动力使用和定员的基本状况。

3.2.13 了解国家对企业劳动计划宏观控制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

3.2.14 了解上级下达的员工人数计划指标、工资总额计划指标、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或绝对数)和本企业升级指标、员工培训人数计划指标。

3.2.15 能编制中、长期劳动规划。

3.2.16 熟知计划(规划)期员工增减变动因素、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劳动力资源、预测平衡的主要方法。

3.2.17 了解劳动计划管理的沿革和主要经验教训。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政策法规》、《统计法》。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3.4 技能要求

3.4.1 能草拟工资、奖励、津贴等管理办法。

3.4.2 掌握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工资支付的方法。

3.4.3 能定置计算和预测员工工资水平差距,并系统分析说明。

3.4.4 会编制和使用工资基金平衡表。

3.4.5 分析单位工资基金储备现状,提出自我完善的办法。

3.4.6 提出改进与完善工资形式的建设性意见。

3.4.7 填写国家工效挂钩各类报表,核定工资基数,计算新增效益工资。

3.4.8计算单位工资调节税、资金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

3.4.9 能撰写工资分配的各类调查报告和一般论文。

3.4.10 对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劳动计划提出具体执行意见。

3.4.11 选用编制劳动计划方法,编制年度劳动力需求、工资、职工培训等单项计划。

3.4.12 对基期职工人数、年龄、文化、工种、技术等级和劳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本单位劳动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4.13 编制年度综合劳动计划方案。

3.4.14 撰写基期劳动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和计划贯彻劳动计划的意见。

3.4.15 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国内同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2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取得本岗位合格证书。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或统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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