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系统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防尘洒水系统的有效性,水量、水压、供水管路等必须满足矿井降尘的需要;二是检查矿井喷雾降尘、洒水降尘以及降尘效果等。具体内容包括:
(1)蓄水池容水量应满足矿井防尘洒水的需要,水压应达到洒水、注水的要求。检查时,根据注水钻场注水量与洒水量之和确定全矿需水量,一般情况下有水源补充时,蓄水池水量应为矿井日需水量的2倍以上;如果水源补充不及时,应为日注水量的10倍。
(2)供水管径应能满足需要,大巷供水管路每50m应设置调节阀门,供水管路应靠帮靠顶,供水管路通过巷道交叉处时不妨碍行人和通车。检查时,应根据用水量和水压进行检查,发现供水不足、管径小、漏水或堵塞时,要及时通知整改。
(3)工作地点的喷洒头应满足生产的需要,喷雾时应呈雾状,水质应保持清洁,不清洁时应安设过滤装置。检查时主要检查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煤转载点的喷雾装置及其使用。
(4)井巷清扫、冲洗应正常进行,巷道内无积尘。
(5)矿井必须有完备的防尘资料,包括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矿井综合降尘措施,清扫煤尘记录,防尘洒水系统图,注水钻场、钻孔台账,防尘洒水月报、季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