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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爆破作业的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8月28日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有顶或片帮危险;

(2)工作面支护不合格或损坏;

(3)通道不安全或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等阻塞巷道断面1/3时;

(4)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5)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

(6)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7)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并无有效防护措施;

(8)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9)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10)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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