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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1 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安全生产是我们党的重要工作方针。能否实现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所以说安全是煤矿企业的“天”字号大事,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在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一些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者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的甚至见利忘义,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于不顾,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肆无忌惮,“要钱不要命”,致使“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隐患险象环生,安全事故接连不断,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这种思想倾向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清理。

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们搞好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我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反映在安全生产上,就是必须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职工群众有一个安稳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识安全生产,需要煤炭行业领导干部和各级安全管理者必须时刻警醒自己,看到自己肩负的重任,对自己的思想认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对待职工群众的感情和对待职工群众的利益的态度这样一个基点上,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具体要坚持做到三个牢记:牢记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把安全生产这个“人命关天”的大事时刻放在心头;牢记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安全生产上决不能麻木不仁,置若罔闻;牢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安全生产越重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各方面的关系,把安全提在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位,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不动摇。我们协庄矿为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学习班、专题报告、文艺演出等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增强按章指挥、遵章守纪、正规操作的自觉性,特别是国务院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实施后,我们立即组织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贯彻学习,同时举办了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班,让安全管理人员深刻领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认真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使他们牢固树立依法治矿、依法监察和依法管理的法制观念。

2 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形式主义工作作风造成管理松散,给安全上带来严重后果,教训的确十分深刻。因此,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者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必须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一是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这就要求我们煤矿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实事求是意识,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要求我们煤矿管理人员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二是要求煤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严、细、实”。安全生产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加强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严,就是从严要求,依法管理,敢抓敢管,大胆揭露矛盾,果断解决问题;细,就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情况心中有数;部署周密,工作细致,不搞粗枝大叶,大而化之;实,就是工作务实,狠抓落实,不搞漂浮虚假的东西。三是强化对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对管理人员的硬约束。应把安全生产作为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奖惩和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发生的严重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协庄矿为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矿开展了“五反、四查、三坚持”活动,“五反”即:反区队管理人员工作拖拉,反安监人员不负责任,反安质人员马虎粗心,反班组长安全责任不落实,反职工群众松劲麻痹。“四查”:查思想,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止突击蛮干;查隐患,杜绝事故漏洞,消除事故根源落实处理责任,防患于未然;查操作,按章作业,按标准操作,行为规范化,杜绝各种违章现象;查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三坚持”: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即发生事故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受不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不放过;坚持排查隐患“三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坚持对严重“三违”人员“三不放过”,即不帮教、 不亮相、不惩罚不放过。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使全矿上下干部职工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 不断探索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

关于安全生产,1986年江总书记曾作过重要批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重要论述,充满了唯物辩证法,提示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对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隐患险于明火”,告诫我们任何事故都是由于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酿成的。隐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扩散性和破坏性,因此它比“明火”更危险,消除隐患,就可以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防范胜于救灾”,指明了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在安全生产上,是超前预防还是事后“消防”,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抓法,其结果也是安全不一样的。抓防范是治本,可以防患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指明了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强化责任。江泽民同志把安全生产提到“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充分表达了他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之所以“责任重于泰山”,是因为“人命关天”。在安全生产面前,每一名职工都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感,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天职。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述,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我们协庄煤矿结合工作实际,在强化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抓好职工培训,对职工学校所培训的人员及专业,我们都是提早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足额培训。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就是依据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的所有岗位、人员、设备和全部生产环节全方位、全过程 的检查控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扩大监督力度,采取上下班人员互相监督,安全质员及安监部门监督等多种形式,揭露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增强各班组安全生产的压力和动力,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特别对各工作面、各掘进头实行承包制,加强专业指导、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实行岗位负责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负责任的良好局面。

于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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