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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集输安全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16日

  油气集输站场是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的危险场所,同时又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线路等,如电器设备选择、使用不当,在站场中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在对若干油田的油气集输站场的现场检查和有关规程进行比较,发现了油气集输站场的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带来火灾和爆炸等危险性伤害,所以要对油气集输站场的操作和设备进行安全规范。
    油气集输,作为油田生产油气整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整体操作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油气集输主要负责的任务有四个方面:(1)将开采出来的石油气、液混合物传输到处理站,将油气进行分离以及脱水,使原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2)将合格的原油通过管道输送到原油储存库进行储存;(3)将分离出来的天然气输送到再加工车间,进行进一步的脱水,脱酸,脱氢等处理;(4)分别把经过处理,可以使用的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给客户。由于油气集输涉及到整个油田的各户钻井,因此相较于其它环节,油气集输铺设范围广,注意部位多等技术,因此,油田油气集输环节的安全规范问题,可能会直接波及到整个油田的整体开发水平和能力。下面笔者对油气集输安全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油田开发中,无论是新油田的开发建设,还是已开发油田的调整改造,油气集输必须适应油田生产全局的需要,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满足油田开发和开采的要求;
    (2)要贯彻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3)要贯彻方便管理和安全运行的原则;
    (4)要贯彻“少投入,多产出”,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输油站按所处位置分为首站、中间站和末站,中间站按其功能还可分为加热站(只能提供热能)、加压站(只能提供压能)及热泵站(既提供热能又提供压能)。每个站的安全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须做出安全规范。
    首站:是长输管线的起始站。主要任务是接收来油,经计量后,加压加热向下站输送。首站除设有输油机泵和加热装置外,还必须设置较大容积的储油罐,以满足计量及调节来油与输油间不平衡的需要。   
    中间站:是长输管线沿途设置的输油站。其主要任务是对所输油品按工艺要求供给一定的能量,使油品继续流动。中间站设施比首站相对较少,特别是储油罐少,只有1~2个,起缓冲作用或事故处理。
    末站:是长输管线的终点站。主要任务是接收输油管线所输的全部油品,经过计量后将油储存起来或直接把油品输给用油单位,或以其它运输方式转运给用户。由于来油不平衡及转运不平衡,末站需要设有较大容量的储油罐和相应的计量、化验及运转设施。
    4.2  设计
    4.2.1  新建、改建、扩建油气集输工程设计应按SYJ 4和SY/T 0010的规定执行。防火设计应按GB 50183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2  防雷装置设计应按GB 50057的规定执行。
    4.2.3  供、配电设备和线路设计应按GB 50058的规定执行。
    4.2.4  液化石油气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0m2的油气集输厂房内,应按规定安装强制排风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4.2.5  值班室观察窗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密封固定窗。
    4.2.6  油气处理间与值班室配电间所有连通通道(含地下管沟),均应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4.2.7  油气集输站设置围墙(栏)应根据所在地周围环境和规模大小确定。当设置围墙(栏)时,可采用粘土砖、铁丝网或其他不燃材料,围墙(栏)高度应不低于2.2m。围墙(栏)除应留通道外,不应有缺口。
    4.2.8  化验室应有强制通风设施。
    4.2.9  油气厂(站)的等级划分应按GB 50183中3.0.3的规定执行。一级油气集输站(场)宜采用自动安全监控技术。
    4.2.10  油气集输工程中有关职业卫生、技术安全和消防设施的设计内容,应经劳动部门或企业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
    油气站场的主要火灾原因
    油气站场的火灾主要是由于各种明火源或静电火花,以及雷击等原因引起的。例如:
    1. 油罐作业时,使用不防爆的灯具或其他明火照明,以及飞火引入罐内或油气集中场所;
    2. 利用钢卷尺量油,铁器撞击等碰撞火花;
    3. 进出油品方法或流速不当,或穿着化纤衣着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4. 遭受雷击,或库区内杂草或其他物品燃烧,引燃油品蒸汽或加热储罐;
    5. 维修前清理不合格而动火检修
    6. 油罐沉积含硫物质的自然性残留物等;
    7. 油罐破裂泄露,或装卸差错;
    8. 罐装过量或日光暴晒;
    9. 油泵故障或输油管路破裂等等,造成泄露、逸散。
    油气在分离、流动、喷射、过滤、搅拌、输送等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静电,所以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油气集输的过程中,产生静电的环节主要有:1.油气在管内流动时产生静电 2.罐装油气时产生静电 3.运输油品过程中产生静电 4.其他原因产生的静电
    在油气储运过程中,静电造成的危害事故主要表现为火灾和爆炸。每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给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要杜绝这些事故的发生。通常静电放电引起的爆炸可分为以下几种:1.接地容器内部发生爆炸 2.喷射含微粒的气体引起爆炸 3.绝缘容器罐装油品时产生爆炸
    防静电措施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使石油和天然气顺利集输,必须防止静电的发生。在石油和天然气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安全规范来防止静电的产生:
    1. 控制油品的流动速度可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2. 改进油品罐装方式,可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3. 防止操作人员带电。
    4. 防止不同闪点的油品相混,可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5. 消除火花的放电现象。
    6. 防止爆炸性气体的形成。
    结语
    在油气集输过程中,要保证正常的集输生产必需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在保证防止静电放电的条件下,可以使油气集输过程中的静电隐患去除,使生产更加安全。
    防静电和防雷设施:
    1. 防静电
    油库内容器、管道、装卸油设施等,均应作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欧姆。为了减少静电的产生,可采取控制油晶流速、添加抗静电过滤时给油品留有足够的消除静电时间等措施。
    2.防雷击
    为了保证油罐的安全,油罐需装设防雷装置。目前常见的避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
    油罐区的防火设计要求:
    6.5.2油品储罐应分组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
    2.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结储罐同组布置。
    3.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同组布置。
    4.地上立式油罐同高位罐、卧式罐不宜布置在同一罐组内。
    6.5.4油罐组内的油罐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顶油罐组不应大于120000m3
    2.浮顶油罐组不应大于600000m3
    6.5.5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单罐容量不小于1000m3是,不应多于12座
    2.当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者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数量不限。
    6.5.6地上油罐组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罐不应超过两排,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储罐不应超过4排。
    2.立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卧式油罐的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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