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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防爆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5日

    1、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前检查 为保证使用前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其中煤安标志使用前要在网站查询确认煤安证号并在有效期内;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使用。合格证由防爆检查人员贴在设备内。签发的合格证每半年更换一次。  使用前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②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轻微凸凹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③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④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  ⑤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⑥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⑦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等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许可证”。“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编号等。
         2、三定问题制度 防爆检查员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经过检查的问题建立三定处理制度即“三定表”,对三定内容限期整改后必须复查,根据复查结果要对责任人进行奖罚。 
        3、防爆设备包机制 实行包机制是加强防爆设备在生产运行中的日常维护,保证其防爆性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的有效措施。“包机制”即根据设备的分布情况、类型、数量,按片划分小组,由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人员组成包机组,对所负责的设备包运转、包维护、包管理、包检查、检修的制度。包机组对所包设备要分工负责,实行专人专机、挂牌留名,责任落实到人,并有切实可行的奖罚制度,以鼓励职工爱护设备,加强责任心。 
        4、防爆设备的检查、检修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做到防患于未然,应建立防爆设备的检查、检修制度,按照《规程》的规定,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
        5、电气设备应做到“三无、四有、三全、两齐、三坚持”五项原则。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清洁整齐。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保、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6、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铺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3)电缆副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8、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0、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检验制度。
        11、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部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没有经过制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验员编号章;
    (10)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2、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3、机械部分的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他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4、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5、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6、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号。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使用未经部制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17、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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