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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海恩法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28日

一、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三、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
(二)要有“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
任何细小问题,都可能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甚至是“定时炸弹”。比如一个烟头可能会引发一场火灾,一块劣质的钢筋可能会使一座大楼坍塌,一件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片可能会导致一起车祸,等等。所以,抓安全工作不能忽视小问题,要坚持从细小问题入手,以“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和“见微知著”的警觉意识,善于从各种征兆中发现苗头、从苗头中排除隐患。特别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那些掩盖在成绩荣誉光环之下、隐匿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下、躲藏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视线之下的各类细小问题,从中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小见大抓预防。
四、海恩法则的警示意义
  实践也证明,只要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管理到位,作业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海恩法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须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隐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诱发严重事故。例如仅仅只是切割机手柄产生裂纹这样细微的隐患被忽略便命丧黄泉,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 “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在生产一线,不可避免地隐藏着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稍有松懈,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就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事实反复告诉我们,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是堵塞安全生产的“致命漏洞”,防患于未然,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
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稳定大局,重视安全生产,怎么抓、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对于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
五、海恩法则的应用
(一)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作业程序化)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落实责任人)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确定危险源)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定期检查)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及时报告)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事不放过)
(二)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如果我们从质量管理的角度去认识质量问题,用“海恩法则”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来监控质量,将会更加有效地避免一些质量事故的发生。
1. 首先要加强人员的质量意识,要从环节上下功夫。
再完美的流程,再完善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操作者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这就需要每一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对于自己所用的材料性质怎么样?设备运行情况如何?成本怎样计算都应该去了解。这样,才知道应该怎样去控制,从哪个方面去控制,鼓励持续改进,不断对所有细节上的问题进行改进。以循环兼治,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去监管,才能在生产过程中有效的减少质量事故。也能相对的降低生产成本,同样也能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工程质量,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应当站在一个高的起点去看待每一个细小的隐患和漏洞。主管领导要全面导入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独立于生产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实现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在进度、成本、质量发生冲突时,从根本上杜绝牺牲质量的思想痼疾。坚持质量为先的管理理念,从而提高质量。
2. 质量问题的处理应具备由“堵”向“疏”的转变。
由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和结果考核,向原因分析、持续推行质量改进的转变。质量问题的发生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如果一味追究责任和进行经济处罚,会导致隐瞒小问题,最终集结成大质量事故,为此倡导提出问题,商讨改进和预防措施,避免同样的问题重复发生。采用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的方式,通过分析,对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并制定出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以此来解决一些反复出现的,重复性质量事故。
古人云:“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以此反思我们的工作,就是提醒我们牢牢把握防、救、惩三个关口,做到防得稳、救得上、惩得严,尤其是做到未雨绸缪,预防为主,不放过任何一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
3. 从严、从细、从实际出发,要以严、细、实做好质量工作。
要强化执行力,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执行操作程序;要细化作业标准,抓大不放小,警钟长鸣,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要从实际出发,查找每个环节所存在的漏洞,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好“海恩法则”中的六要六不要,从源头抓起,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在企业经营上的应用
  “海恩法则”不仅仅用于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事故发现与防治,还被运用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用来分析企业的经营问题。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与它平时的表现还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企业发生亏损甚至倒闭,都能够从企业的经营中发现这些征兆。人们总结出这些征兆主要表现在:
  1.战略管理上,企业是否进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经常可以看到企业在与主业无关的领域内投资,说明企业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倾向,长久来说是会对企业造成危害的,企业经营者这时就应该考虑是否将资金投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是否应该收缩经营业务,把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2.资本运营上。如果银行和企业关系出现破裂,说明企业的资金链紧绷,企业的赢利水平下降,或者业务过多,背上了过重的债务;
  3.集团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关联交易。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或许有企业的难处,外人也可能不容易发现,但关联交易毫无疑问是通往产生财务黑洞的危险路径;
  4.人力资源管理上。如果员工士气低落,要么说明员工对公司前景担忧;要么说明了企业工作环境出现了不利于员工工作的因素。这时要排除干扰因素,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公司充满热情。
(四)在职场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冷静盯着老板那张脸,它就会是一张非常有用的风云图。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是否有事情要发生。
六、海恩法则与墨菲定理
总之,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受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可以避免。所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应当消除事故案件“难免”的消极思想,坚定“可防”的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到位。
  那么,如何在抓安全工作中有所作为呢?另一条安全规则——“墨菲定理”,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墨菲定律源自一个名叫“墨菲”的美国上尉,他认为“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这就告诉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现实中,人们往往等到出了问题之后才忙于做处理事故、案件的“事后”工作,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最后得出“惨痛结论”。亡羊补牢,加强防范,这无疑是必要的。但安全工作最好的办法还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头上下功夫,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隐患。这就要求安全责任人要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点心,紧绷一根弦,多尽一份力,同时注重群策群力,让大家多想办法、多出点子,让每个人意识到“防事故人人有关,人人关心防事故”,如此,防事故的意识增强了,责任到位了,防范得力了,必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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