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总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4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煤矿的管理方 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煤矿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煤矿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
第五条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