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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风险预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03日

  一、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人防)。
1.防触电
⑴不触摸插座,不碰裸露电线;
⑵严禁将充电物品带入寝室。
2.防火灾
⑴不准在寝室使用取暖器;
⑵不准将火柴、打火机带入寝室;
⑶不准在寝室点蜡烛、烧蚊香、烧酒精炉;
⑷学会使用灭火器,遇火灾不惊慌、沉着冷静,有序疏散撤离现场并拨打“119”报警。
3.防溺水
⑴严禁私自下河塘游泳,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⑵遇有恶劣天气,注意出行安全,涨水时不趟水过河;
⑶游泳前做好准备活动,防止抽筋等意外事故发生;
⑷学会溺水救急常识,如人工呼吸等。
4.防地震
⑴了解地震知识、掌握防震避震常识;
⑵地震发生时,要沉着、冷静、果断、,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⑶如正在上课时,要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⑷如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
5.防突发事件
⑴遇突发事件,第一要稳定情绪,第二要沉着冷静,防止引起大面积恐慌;
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警(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⑶安全有序疏散,不要盲自地跟从人流相互拥挤,下楼梯时应靠右紧握扶手,以防被推到踩伤。
6.防交通安全
⑴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不攀高弄险;
⑵不乘坐不安全车辆。
7.防偷盗、防丢失
⑴自己的生活物品、衣服、鞋袜要存放有序,晾晒的衣服、鞋袜如被风吹下,应及时到窗台下寻找,衣柜、抽屉要锁好;
⑵如带有现金,超过50元的应交生活老师或班主任保管;
⑶同学之间,借用物品要征得别人同意,未经允许不得乱拿,严禁偷盗别人钱物;
⑷严禁带校外人员在寝室住宿。
8.防外来侵害
⑴外来人员(学生家长)不得将车辆开进校园,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大门外停车场;
⑵家长须凭有效证件并与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取得联系后,方可进入校园;
⑶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并由家长(或监护人)在准出证上签字。若学生晚上回家的,准出证必须由家长、生活老师、班主任共同签字,且顺序不能改变;
⑷双休日学生离校,必须由家长到校办理出入手续,若家长因事不能来校,托付邻、友代接的,需由家长电话告之班主任,由代接人员在准出证上签字;
⑸学生出校或返校均要在门卫室处登记(周末除外)
⑹双休返校,必须统一穿校服、带校园卡,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⑺不与陌生人交往,不擅自会网友,提高警惕,拒绝诱惑,防止外来侵害;
⑻严禁在雷电、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走出户外,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生安全事故调解。
1.学校建立安全事故调解委员会:
⑴调解主任由法制副校长担任;
⑵常务副主任由负责安全的副校长担任;
⑶副主任由年级家委会主任担任;
⑷成员由家委会委员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组成。
2.调解一般程序:
⑴伤害司法鉴定(等级);
⑵伤害损失确定;
⑶当事方责任划分;
⑷当事方协商赔付损失;
⑸司法调解仲裁;
⑹校园方保险责任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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