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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任教师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7日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执行学校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对正在使用的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安全监控,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导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
3.课堂教学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上课时首先清点学生人数,特别要弄清缺勤学生去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出现异常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7.到专用教室上课将学生整队带至专用教室,往返途中全程跟队管理,保证学生安全。
8.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疏散学生的能力。
9.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坚守工作岗位,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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