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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06日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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