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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加速器机房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09日

一、在各治疗机房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
二、治疗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三、治疗室门必须安装联锁设备。
四、机房出束指示联锁灯应保持有效。
五、治疗机控制台应具有安全控制设备,如紧急中断照射设备和辐射安全与联锁装置。
六、治疗机的计时器和剂量监测系统必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操作者必须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八、放射治疗操作者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
九、操作人员在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方能开机治疗。
十、操作者不得擅自拆除辐射安全与联锁设备。
十一、出束治疗时,除患者外,治疗室内不应有其他人员滞留。
十二、参观者或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不能自行开机。
十三、非机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
十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能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规定。有效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五、定期进行放射防护的事故处理技术培训,使每个操作人员都掌握放射防护和事故处理技术。
十六、机器若出现故障,首先将病人移出治疗室,再通知维修人员和负责医生,并立即通知上级领导。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关好机器及相关电器设备,锁好机器与机房,拉上电闸,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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