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1日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防治废气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安环部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修和保养情况,并组织定期监测;

3.2生产部负责本部门所属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3设备部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4.0工作流程

4.1废气达标排放管理

(1) 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相关规定执行;

(2) 责任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应优先选用能耗低、处理效率高、环境适应能力强和具有规范化废气处理工艺的方案;

(3) 排入大气环境的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4) 因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废气排放不符合标准可能造成大气污染时,按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5) 有组织废气排放应建立排放口档案,登记废气排放的基本情况,包括排放口高度、内径、废气温度、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名称等。

4.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1) 废气治理设施应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步投入运行,保证运行控制指标,不得擅自变更运行参数或停运废气治理设施;

(2) 废气治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项应及时处置或上报;

(3) 所有废气治理设施的检维修必须在设备停机状态下进行;

(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废气治理设施。

5.0记录管理

废弃治理设施运行等相关记录应保存5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