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19日

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