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29日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