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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9日

 为了避免景区内山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主要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自身素质及社会责任感,必须驾驶员、安全员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为了安全,向安全要效益。
         也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本公司每月10日、20日、30日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学习必须有内容、有记录、有从业人员签名;培训内容必须丰富、实用;每次两课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安全生产法》分解为多个课时学习;对违规驾驶员要单独教育,多次培训;重点问题重点培训;超速、超员、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公司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驾驶员应严肃处理,保证参学人员齐全,宣传到位;
        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间车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
         第二条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三条 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 12 学时, 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 30 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四条 公司车队安全技术处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 组织,由车队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五条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课(操作现场) ,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六条 每次培训都要讲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七条 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3、行车安全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 材料;
        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 识培训;
        7、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10、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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