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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9日

 一、营运车辆运行与否,关系到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危,责任重大。因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为了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公司要设专职的安全技术员。安全技术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成立安全行车小组,设兼职安全员,协助专职人员开展工作。

  三、安检员应经常深入运输现场抓安全工作,遇有雨、雪天、险路、险情要上现场检查指导,与司乘人员共同排除困难。

  公司应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应进行两次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司机的驾驶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制度、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同时应做好书面记录。

  四、 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护行车安全,安全技术员应在车辆出车前,按《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符合《营运货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出车。在做好出车前检查的同时,应做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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