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预检是保证充装站安全和用户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预检员应由素质较好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
2、待充钢瓶必须逐只通过预检,严禁盲目充装。
3、气瓶预检后,新瓶须经由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在用瓶必须进行抽残处理。
4、预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难以判断缺陷的待充瓶应慎重,要由多名预检员共同检查,以便得出正确结论。
5、预检工作还应包括气瓶的企业标识。
6、发现有问题或缺陷瓶,应停止使用。必要时向技术负责人、预检责任反映或请技术鉴定小组鉴定。
7、预检工作必须作预检记录,留下工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