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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质化验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9日

一.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T=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严格执行GBl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五.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化验室和水处理问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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