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5日

(一)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
 
    (二)监检内容
    1. 对溶解乙炔气瓶制造过程中涉及产品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督检验。
    2. 对受检企业质量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检项目和方法
1.检查乙炔瓶的组批,应符合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同一釜或同一装置内的乙炔瓶不充许跨批,同一批中不同釜或不同装置内的乙炔瓶,不应混乱。同一批中回用钢瓶可以按填料连续生产组批。
2.监检员从每批乙炔瓶中抽选试样瓶一只并做标记,记录样瓶瓶号。样瓶解剖时,应到现场检查填料与瓶壁间隙、填料外观、表面孔洞,并检查填料试样的制备情况。
3.对试样瓶填料的抗压强度、体积密度、孔隙率等,在测试中,应到现场进行抽查,并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
4.审查乙炔瓶肩部轴向间隙、体积密度和孔隙率的检验记录,到现场抽查肩部轴向间隙。
5.审查乙炔瓶气密性试验记录,到现场抽查乙炔瓶装配附件后进行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试验介质、保压时间和结果。
6.审查乙炔瓶皮重测定记录,到现场抽查乙炔瓶皮重测定结果。
7.抽查乙炔瓶表面质量,重点是外表面损伤情况;测定瓶壁修磨处最小壁厚;钢印标记应齐全、明显、完整、清晰和整齐,钢印字体高度应符合规定;气瓶颜色应与标准色瞳相符。
8.抽查出厂乙炔瓶是否逐只出具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齐全、正确。
9.审查出厂乙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核实无误后,由监检单位人员逐打监检钢印标记。
10.批量检验项目,首次检验不合格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该项目的复试,监检员对重复试验应进行现场监督并记录。
    11. 监检资料
    经监检合格的产品,监检人员应当根据《溶解乙炔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的要求及时汇总并审核见证资料,并由监检单位出具《溶解乙炔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12. 监检人员应当审查受检单位下列文件:
    (1) 质量手册;
    (2) 质量体系人员任免名单;
    (3) 从事溶解乙炔气瓶质量检验人员名单;
    (4) 溶解乙炔气瓶制造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
    (5) 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计划。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