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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0日

一、氧气瓶严禁与其它气瓶混合存放,气体库内的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气设施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二、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油类物质进入气体库。
三、气体库和装卸平台10米以内严禁烟火和严禁使用对讲机,库房门前应设有“严禁烟火”的醒目警示牌。灭火器具应齐全,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状态。
四、气瓶应远离热源,瓶温不能超过40℃。
五、气瓶应按规定地点排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六、气瓶应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胶圈必须保持完好无缺。
七、气体保管员应严格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入库。上下气瓶时要轻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防止瓶嘴碰撞发生事故。
八、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标识清楚。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要朝同一方向。
九、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接触氧气瓶口。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气体库,更不允许未经保管员同意私自搬运气瓶。
十一、气体保管员应每天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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