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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7日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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