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将“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传达给本部门员工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3)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控制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它必须实行的要求。
4.2获取方法
安全环保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环保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公司相关“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相关的文件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隐患整改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