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担任运行各岗位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对本规程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经过批准后方可正式担任岗位值班工作。
2 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有关部分。
3 各级生产负责人及调度,均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运行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和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命令时,申明理由后,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4 运行值班中,运行负责人是班长,机组负责人是主操,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执行所属上级人员的命令和指挥。
5 运行值班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制度。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 发生事故时,各专业应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运行人员应在班长和主值的领导下正确迅速处理,并应及时汇报给调度及专业负责人。事后要组织认真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7 严禁不熟悉设备的人替班,低岗位人员不能代替高岗位人员。
8 运行岗位各种记录、日报、运行日志等应详细、认真、按时、准确填写,不准造假、不得乱画、涂改和撕页。
9 运行人员应按岗位考核标准及任职要求,认真钻研业务,学习技术,做好本职工作。
10 禁止未经许可的非工作人员接近运行设备。
11 公司领导到现场视察时,应主动向领导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并正确回答领导提出的问题。
12 对各岗位的要求
12.1 余热设备厂房及工作场所,应执行《锅炉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2 各运行岗位必须具备有《肥城石横焦化余热回收系统操作及维护规程》、交接班记录、运行日报及各种技术记录簿等。
12.3 各岗位必须备有维护设备用的必要工器具,如:扳手、油壶、钳子、手电筒、听音棒、振动表、测温表等,并认真保管。
12.4 各岗位应备有必要的清扫工具,如:抹布、扫帚、拖把、清洗剂等。
13 下列操作必须在专业负责人、调度、班长或指定的人员监护下进行:
a) 大、小修后设备系统的启动;
b) 煮炉
14 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15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