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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3日

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1.1、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和应用,适用于全公司的各个部门。
1.1.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贯彻。
1.1.4、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获取的法律法规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保证公司的每一名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1.1.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1.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下载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1.1.7、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由各相关部门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1.1.8、各部门对新购或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和废止删除。
1.1.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1.1.10、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进行存档。
1.2 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学习,以一定形式将法律法规、标准传达给从业人员
通过会议、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等多种形式将所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及时传达给所有从业人员,并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2.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 安全检查分“安全性评价”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及厂安全员定期巡查。
3、检查内容:
3.1、全性评价检查,按机械委“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及厂里发的表格进行检查。由厂长及主管安全,行政部负责领导行政后勤、保安等有关部门,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工厂的安全性进行预测和度量。
3.2、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行政部组织,厂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
3.3、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行政、保安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前进行。
3.4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厂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金属焊接,冲压机床、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进行检查,重点区要重点进行检查,每天厂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保安和厂长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
4、 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厂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厂领导每月织本厂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整改的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主管局。
5、  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安全遮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储气缸的安全阀、水位表、 压力气瓶的安全阀, 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三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
2.2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管理指导方针,使全体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遵章守纪,最大限度减少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
2、引用标准
     本制度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订。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新职工公司安全教育、下岗再就业安全培训、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教育有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
3.2、 车间负责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排新职工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4、 安全教育的内容
1、  新职工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特点和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禁令。
2 、 各厂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内容:
2.1、  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要点、重点的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2 、 车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车间有关规章制度、劳保用品穿戴要求、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后经考试合格,方能向班组分配。
2.3 、 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操作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公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等。考核合格后,在指定老师的带领下进入岗位学习。
3 、 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劳动保护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防护消防知识、事故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要结合不同工种特点进行。
4 、 优先安排特殊工种人员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并做好取证工作。
5 、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大、中修前,必须召开检修前动员会。明确检修项目,开停车处理方案、项目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等。教育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全体施工人员要了解危险因素和事故防范措施,熟悉作业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检修。
6、  工伤人员复工教育:因为违章而负伤的事故责任者和非本人违章而发生事故的负伤人员,在复工前要到厂行政部门接受安全教育。
7、  事故案例教育:把本单位和外单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利用各种形式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照自己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属临时用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登高、动土、动火、拆除作业、其它施工、正常作业安全等注意事项。
9、  进入生产区各类外来人员,厂行政部门应先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后,才能被允许进入生产区。
10、  各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考试考核,将考核成绩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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