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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安全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1、认真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2、车辆进站、回场后,认真听取驾驶员对车辆和防护用品使用和日常维护情况的汇报,及时进行技术检验。
        3、对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三角木、危险指示灯、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安全设施严格把关,并做好原始记录,对车辆安全重点部位问题必须做到及时上报、处理。
        4、负责对每天收、发班车辆的安全检测,凡发现车辆安全部件不合格的应立即告知驾驶员,责令其修复,修复后再进行复检,对检测合格的车辆需签章登记,作为发班的依据,杜绝车辆“带病”进行危货运输。
        5、在车辆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对参运车做到逐车逐项检查、逐项登记。上级有特殊检查项目的,应及时调整检查项目、工作内容。
        6、对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要求经营者进行维修、不能短时间整改的车辆,立即报告安全科,对该车予以停班处理,并及时进行复检,做好记录。
        7、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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