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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加油放油安全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09日
1. 工作原因
下述程序包含标准飞机加油程序IATA指导材料中规定的信息。
2. 工作准备信息
A. 参考信息
参考
名称
12-34-24-869-001-A
加放燃油操作时飞机连接和接地
28-00-00-910-001-A
燃油安全程序
29-10-00-863-002-A
使用地面液压源对黄液压系统增压
**适用于飞机001-150,201-25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适用于飞机151-20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3. 工作准备
子任务12-11-28-941-064-A
A. 不适用
4. 程序
子任务12-11-28-650-050-A
A. 安全注意事项
**适用于飞机001-150,201-25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适用于飞机151-20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适用所有飞机
(1) 对飞机加放燃油时必须遵守燃油安全程序(参考AMM任务28-00-00-910-001)。
(2) 不要让加油车接近飞机直到防撞灯关闭。
(3) 在启动加放燃油程序前,确保燃油系统中所有的电路是完好的。
(4) 勿将燃油洒落到发动机或者刹车上。若燃油洒落热的发动机或刹车上,可导致火灾。
警告:确保加油车和飞机连接在一起。否则,会发生静电释放,导致爆炸或火灾。
(5) 遵守当地的飞机接地规定。若必须将飞机接地:
l         将加油车和飞机正确接地(参考AMM任务12-34-24-869-001)。
:必须将油车和飞机相连。遵守当地的飞机接地规定。
(6) 将油车和飞机相连(参考AMM任务12-34-24-869-001)。
(7) 将所有与加放燃油程序无关的设备或物品移除安全区域。
(8) 在400VU面板上,确保三线指示器上ACCU PRESS有足够的压力。若必要,对黄液压系统增压(参考AMM任务29-10-00-863-002)。
(9) 若加油程序期间,主起落架舱门打开:
l         目视检查轮胎和减震支柱;
l         确保加油结束后与地面有足够的间隙。
(10) 在110VU面板,确保PARK BRK在ON位。
:空客建议停留刹车尽可能设置在ON位。当刹车是热的时,不要设置停留刹车。若不能将PARK BRK设置在ON位,仍可继续,但必须确保轮档在正确的位置。
(11) 确保轮档在位。轮档的正确位置是:
(a)若机坪是平坦的(无斜坡):
l         移除轮胎后面的轮档。加油期间,主起落架轮胎会随着主起落架减震支柱的压缩而滑动。
l         确保轮档不接触主起落架轮胎。燃油的重量可压低飞机,导致轮档被轮子压住。
(b)若机坪有斜坡:
l         确保轮胎后方的轮档接触前、主起落架轮胎。
l         确保轮胎前方的轮档不与前、主起落架轮胎接触。
:这确保每个轮胎只有一侧的轮档被压着,以便容易将其取出。
(12) 确保飞机下方无设备,这些设备可导致损伤。燃油的重量可突然压缩起落架并压低飞机。
(13) 在开始加油放油程序前,确保下述可用:
l         加油监护者或加油安全员;
l         正确的灭火设备;
l         经批准的可使用灭火设备的人员。
(14) 确保机外通风管路未阻塞。若阻塞,可发生油箱损伤。
(15) 确保油车(加油栓)包含正确的燃油。正确的燃油在飞行手册(参考FM2.04.00)中给出。
(16) 确保油车或油泵组件(若使用加油栓对飞机加油)在正确的位置。
(17) 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可快速移动油车/油泵组件及其他设备。
(18)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不许操作飞机主发动机。
注:紧急情况下,允许一台发动机启动时加燃油(参考FCOM PER-LOD-FUL)。
(19)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辅助动力装置(APU)的启动或关闭是允许的。若有必要操作APU,下述限制适用:
l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若APU启动失败或发生自动关车,辅助动力装置(APU)启动是不允许的。
l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若发生燃油泄漏,必须完成正常APU关车。
(20) 确保使用的电子设备不会产生电火花。
(21) 不要在恶劣天气或雷雨下加放燃油。闪电是危险的。
(22)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不要操作飞机外部灯光。
(23)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不要填充氧气系统或填充氧气瓶。
(24) 加放燃油程序期间,仅执行必要的且不会产生电火花的飞机维修和/或勤务工作。
(25) 若火灾或驾驶舱显示发动机过热警告时,不要对飞机加油。
(26) 加油期间,仅允许对无线电,雷达,和电子设备进行更换或执行较小的维修工作。
(27) 加油期间,不允许拆下,安装或测试飞机电瓶或相关设备。
(28) 加放燃油操作期间,不要在高频(HF)发射机上使用话筒。
(29) 立刻用水冲洗或移除燃油泄漏。
(30) 遵守与飞机60m(196.85ft)的安全距离:
(a)气象雷达操作时,在距机头60m(196.85ft)处停下油车。不要操作油车/油泵组件直到停止气象雷达的操作。
(31) 遵守与飞机30m(98.43ft)的安全距离:
(a)与飞机或地面安装的、正在测试的雷达或HF无线电设备的距离小于30m(98.43ft)禁止飞机加放燃油。
(32) 遵守与飞机15m(49.21ft)的安全距离:
(a)在与加放燃油设备和飞机及飞机通气油箱距离不小于15m(49.21ft)的工作区域放置禁止吸烟的警告牌。
(b)不要连接与距离电源小于15m(49.21ft)的电气设备,除非电源有放电火花的插头。
(c)加放燃油期间,加放燃油设备和飞机通气油箱必须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5m(49.21ft)。确保加放燃油区域的位置不可让这种情况发生。由于某些建筑物的设计,在15m(49.21ft)范围内可以进行加放燃油操作。这种建筑物的例如前装载机和廊桥。
(33) 遵守与飞机3m(10ft)的安全距离:
**适用于飞机001-150,201-25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适用于飞机151-200
(参考Fig.加油安全区域SHEET1)
**适用所有飞机
l         飞机加油和通风点;
l         使用的油泵阀门和其他加放燃油设备。
(b)摄影闪光灯或电子闪存设备必须与下述位置的距离不小于3m(10ft):
l         加放燃油设备
l         飞机任何加油或通风点。
(c)加放燃油区域必须视为扩展至半径不小于3m(10ft)的区域:
l         飞机加油或通风点;
l         加放燃油设备;
l         加油使用的加油栓(如适用)。
当进行放油时,车辆将被通风,产生从油箱辐射出来的一个区域。
(d)3m(10ft)范围内,禁止操作下述物品:
l         无线电;
l         无线电话(手机或移动电话);
l         呼叫机;
l         除了真正安全的类型,其他灯光系统的开关。
(e)在加放燃油区域人员或那些在加放燃油区域的人员,禁止:
l         携带火柴或其他产生电火花的方式;
l         穿着有暴露铁或钢大头钉,钉子,或尖锐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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