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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5日

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通知

各车间(班组):

为确保各车间在冬季生产中能够安全运行,平稳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并下发给你们,望各车间(班组)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要求:

1、各车间(班组)应组织全体职工对措施进行认真的学习、传达。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车间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冬季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于2008年11月24日前报公司安全备案。

 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5日

 

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为确保各车间在冬季生产中能够安全运行,平稳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1、各车间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针对冬季生产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冬季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生产岗位24小时干部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录取填写各项资料,严禁假资料。

4、各车间要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的冬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冬季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对岗位职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做到事故发生时能顺利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5、公司每月末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各车间落实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照考核细则考核到车间。

6、罚则:

1)、未按时巡检的,每一处巡检牌未拨,扣相应车间月奖1%;

2)、因巡检不到位,造成冻堵,未发生不良后果的,每一处冻堵扣相应车间月奖1%;

3)、因管线、设备冻堵,影响装置正常生产的,扣相应车间月奖2%;

4)、因管线、设备冻堵,造成装置停产的,根据造成停工时间长短另行决定;

5)、因设备冻堵,造成设备损坏的,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1)、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按50%进行处罚。

(2)、经济损失在1000元----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按20%进行处罚。

(3)、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按10%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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